您现在的位置是:阿珂个性网 > 说说短语 > >正文

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唯美精选34句)

发布时间:2024-04-01 11:18:16 admin 阅读:59

导读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1、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理性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

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1、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理性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等。

2、关键词:主奴辩证法;灵肉辩证法;弱悖反;教化;目的论

3、一是“自在的”状态,此阶段以逻辑学的原则来观察;

4、为了说明辩证思维方式的特点,恩格斯特别分析了黑格尔在批判康德关于理念永远是不现实的思想时所说的那句名言:“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但是,恩格斯在引证这一名言时,却对这一名言的句序作了一个颠倒。我以为,这种颠倒决不是他的笔误,而是他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在黑格尔看来,理性是第一性的;恩格斯却认为,现实高于理性,只有它才是真正第一性的东西。所以,他才把黑格尔的名言改为:“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而且,只有经过了这样的颠倒,理性与现实之间的转化,才会成为无限发展过程中的真实环节,而不仅仅是思辨概念之间的推论。(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5、笔者认为,随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来面目得到恢复和发扬,黑格尔哲学无疑将再度受到人们的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不像不懂得它却又自认为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所理解的那样,是绝对真理的化身;也不像没有学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朋友们断言的那样,它一无是处。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是几个人想入非非的杜撰,而是时代的产物。所以,它的生命力并不会因我们的好恶而增减。现在的问题是,虽然粉碎“四人帮”已经四分之一世纪了,但是本本主义、教条主义还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主要阻力,这可能是因为封建的遗毒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还严重地存在。

6、综上可知,主宰者原初“想要成就的东西”(TWA3,S.152)在最直接、最严格的意义上是“自由”或者“灵魂”,而被奴役者“直接所是的东西”(ibid.)则相应地是“生命”或者“肉身”。在结束生死斗争的前提条件中,双方最直接的选项,仅仅是作为先决因素的“自由”(灵魂)或者“生命”(肉身)。主宰或奴役,相反则只是被这一或为自由或为生命的先决选项注定的结局。至此可知,主奴双方各自在其“主体内”的上述辩证机制:在主宰一侧,是其初始的“自由”反转为最终的“生命”;在奴役一侧,是其初始的“生命”反转为最终的“自由”。这种自由与生命、灵魂与肉身之间的辩证机制,事实上正是为承认运动所决定并策发:“对[……]自然灵魂[……]的承认,对于[……]黑格尔意义上灵魂和肉身的辩证法[……]而言,诚然也是决定性的”。(Meulen,S.272)那么,这一“灵肉辩证法”究竟如何发生?这一或为“自由”(灵魂)或为“生命”(肉身)的初始诉求、初始状态,究竟怎样反转成其对立面?

7、现在我们先来谈谈黑格尔是如何提出了系统的辩证法理论的。在历史上,任何一项重大的理论创新,都不是一个思想家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历史上正反经验的总结。要说系统辩证法的出现,我以为还得从休谟说起。

8、但,黑格尔在自己的“辩证法”的论述中,添加的这个假定——“分类的这种暂时的先行性质”也时常把黑格尔自己“搞晕”——时空颠倒了。由是,黑格尔即产生了一个逻辑错误。

9、现在在谈论生产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时,几乎都要批判西方文明发展中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其实人类要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进入文明社会,并使这种文明不断取得进步,天人之分的二元对立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于把这种二元对立当做究竟至极的便错了。正如黑格尔所说:“认为人类最初的境界是天真无邪和谐和一致的,这种看法,就其认为‘分裂状态’(Entzweiung)是所有人类无法避免的,不是最后安息之所而言,显然是对的。但如果认为这种自然素朴的境界是至善境界,那就不对了。精神不只是直接的素朴的,它本质上包含有曲折的中介的阶段。……在儿童的生活里所看见的谐和乃是自然的赐予,而我们所需返回的谐和应是劳动和精神的教养的收获。”(注:黑格尔:《小逻辑》,第90页。)

10、关于理念的内涵逻辑,柏林在《现实感:观念及其历史研究》中对黑格尔有这样的论述:“他把普遍的说成是‘具体的’,他摒弃了实际的科学,因为它处理的是抽象概念,转而宣扬另一种潜在的、完全是更高级的科学,它仍然是普遍性的同时,将使得科学家们(即形而上学家们)能够循着万无一失的步骤推理,一直到达具体事物的本质——也就是实际情况的核心,完全掌握具体现实的复杂性、完整性和丰富性……黑格尔更进一步地暴露了他那个时代实证主义的夸大其辞的主张,他们将所有的知识都等同于自然科学方法,其最高点是由涵盖全宇宙、能够解释其中一切的概括性命题组成的体系。”一般看来,概念是最抽象的;但黑格尔认识到,概念是最具体的。历史感和现实感的统一达成普遍性。普遍性不是抽象的本质,而是“具体事物的本质”,表现为“现实的复杂性、完整性和丰富性”。黑格尔认识到普遍性的现实感和真实性,然而他试图通过“概念性命题组成的体系”(理念的外在形式)把这些现实感和真实性科学化,在思维中把现实纯概念化,一切现实都是自我意识、思维的运动表象。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在于实现这种颠倒,即“历史的内涵逻辑”对“理念的内涵逻辑”的超越。

11、“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这里的“逻辑”是内涵逻辑。内涵逻辑是事物如其所是的逻辑,是历史性与现实性相统一的逻辑,是历时性与同时性相统一的逻辑。吴晓明认为,力求思想深入到现实的本质一度当中去,是黑格尔与马克思“最为本质也最为切近的联系线索”。所谓批判德国古典哲学就是批判以康德哲学为代表的主观先验哲学,对真正客观性(必然性)的建构是黑格尔哲学最根本的初衷,也是“最基本的积极成果”。他还进一步指出,现象学的“回到事物本身去”表达了与黑格尔哲学相同的含义。历史事件是表象、现象层面的事情,历史事实是包含本质的现实层面的事情。内涵逻辑是关于历史事实的逻辑,是现实性真理的内在原理。(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12、哈贝马斯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认为,黑格尔原本打算从主体性哲学当中寻找突破康德哲学疑难的途径,从而寄希望于在概念中认识、确证真理,然而这条路又走向了另一个极致,即更深层次的主体性形而上学。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的逻辑和辩证法,当黑格尔把现实的内容“向上”导入绝对理念和抽象思辨时,马克思却“向下”扎入现实生活以及人的实践活动当中,而这恰好是抽象思辨终止的地方。总的说来,在康德、黑格尔、马克思之间,从“逻辑”上看,形成了一条依次超越的链条:内涵逻辑(辩证逻辑)对形式逻辑(先验逻辑)的超越,历史的内涵逻辑对理念的内涵逻辑的超越。

13、斯特恩(RobertStern)这部导读属于“劳特利奇伟大著作导读”(RoutledgeGuidestotheGreatBooks)系列,篇幅不长。它以一种简洁、自洽的方式给出了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以学术研究的标准看,斯特恩对《精神现象学》的解读尽管并非唯一的可能,却至少言之成理、可以辩护;更重要的是,以一部导读著作的标准看,它为读者进一步研究黑格尔的原著提供了一条既容易理解又引人入胜的线索。在这个意义上,斯特恩此书是一部成功的导读书。

14、摘 要:在严格的黑格尔“辩证法”概念规范以及文本的阐释下,本文认为“主奴辩证法”是一非法概念。因为主奴双方在其非对称性承认中不具有彼此过渡到对方之中的辩证关系,取而代之的是主奴双方各自在其自身的“自由”(灵魂)和“生命”(肉身)诉求之间的悖反机制。发生于主奴关系中的双重“灵肉辩证法”,因为一方面未导致主奴双方地位的反转,另一方面未导致主奴关系的解体,所以只是一种“弱悖反”。基于此,主奴关系显现为一种“自然状态”下“合目的”的恒定结构形态。在其中,精神世界、主人与奴隶作为合成的“Selbst⁃bewusstsein”以及自然世界,共建一种具有间接反思关系的“结构性耦合”。奴隶意识的“教化”和为自由之进阶奠基的人类生理性“共生”,体现出世界理性在此结构性耦合(奴隶制)中设定的、在世界历史意义上的“目的论”规定。

15、第他进一步发挥了认识主体的能动性思想,认识之所以叫认识,并不是始于外在的对象强加于主体,而是始于主体设定自身为对象。或者说,思想的表现,就在于要说得出“我”来。

16、最初,我们可以从思维认知的外在角度看,或可以说是从“客观”的角度看,人们只是能感知到外在的“存在”。这就是《道德经》的“观其徼”,也就是黑格尔“有论”最先讲的:

17、综上可见,“主奴辩证法”这一概念在文本基石,以及概念生成的推导链条上并非坚实稳固、环环相扣、从而具有无可指摘的严格性。简言之,其主要疏漏在于:第将发生于主奴双方各自的(主体内)原初“目的设定”与最终“结果实现”之间的辩证机制,不加深思地直接简化为主奴之间的(主体间)辩证机制;将黑格尔对“非对称性承认”之缺陷的陈述,误读为主人身份的丧失;第将上述悖反机制理解为主奴间的“反转易位”,而最终导向概念阐释上的悖论;第将奴隶的“固执己见”这一有限自由误解为具有自主行为权限的自由、导致其直接“解放”的动机,并由此得出“主奴辩证法”的结论。但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从未陈述所谓“主奴辩证法”以及主奴之间的反转易位机制。因而,在任何以“主奴辩证法”来阐释黑格尔“非对称性承认”形式的尝试中,都存在一种阐释本身的非自洽性。邓晓芒虽然意识到了这种主奴间“反转易位”的无意义性(参见邓晓芒,第131页),却依然将奴隶意识的反转理解为无意义地“翻身做了主人”。(邓晓芒,第207页)伽达默尔虽用内涵主奴反转机制的“主奴辩证法”来理解黑格尔的主奴关系(cf.Gadamer,S.234),并明确给出主人意识过渡为奴隶意识的内在生理和心理动机分别是“欲望依赖性”(AbhängigkeitderBegierde)和“畏惧性服从”(ängstliche[r]Gehorsam)(Gadamer,S.233),却从未同样明确指认奴隶反转为主人。相反,他在此只是勉强指出“奴隶通过劳动达到了一种比享受着的主人更高的自我意识”(ibid.,S.239),并只是将其视为奴隶获得解放的前提条件而并未直接导致其解放。尽管按照“主奴辩证法”的概念规范性,这应该是必然的结果。

18、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理性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等。

19、我们暂以中国人容易理解的“道”为开端,来做一个叙述。世间万事万物都逃不过四个字——存在道理。存在道理,就是世界上唯一的绝对真理。这也就是现在所谓的黑格尔的理性主义之真谛。而,中国的民族天然就是讲道理的“理性主义者”。中西方的哲人们终于可以在“存在道理”上相会了。而,西方的黑格尔们把它讲得太抽象太曲折和太“道貌岸然”了,而中国的老子们把它讲得太朴素太形象和太“玄”了。这个对中国人来说是太“易知难行”的“道理”——道德的朴素实在与生活的艰难简朴,对西方的哲人们来说,则似乎又是太“难知易行”的“真理”——哲学的深奥繁复与科学的简易便利。

20、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是如何使用辩证法的?列宁认为,“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并且“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哲学以概念的方式把握世界,概念需要获得实体性内容。邹化政认为,黑格尔哲学不是描述一种在时间上的实在发展过程,而是表征实在发展过程的内在原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坦诚地说,当黑格尔被当做一条“死狗”时,我却公开承认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不过当我们全面探讨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时,有些看似不证自明的思想前提就不得不引起注意了。譬如马克思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所谓“截然相反”和“根本”差异就在于,黑格尔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属性是马克思辩证法的第一属性和根本特征。

21、黑格尔辩证法是德国古典哲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其基本思想是概念的辩证发展。它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世界和精神世界描述为一个过程,即以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来描述世界,并试图揭示其内在关系,从而猜测以唯心主义为基础的客观事物的辩证法。

22、黑格尔的辩证法并没有从变的概念开始,或从时间的概念开始,而选择了从空间的概念开始。而《道德经》开篇其实就导入了变的概念——“非”。“非”,就是“变”,就是“化”,都是“道”之“名”(认知)。

23、休谟留下的这个问题,曾极大地启发了康德,使他认识到以往的思维方式有问题。问题究竟何在呢?他以为问题就在于以往的认识论首先假定了认识对象的客观存在,然后再寻找认识如何全面把握它的途径。现在既然这条道路行不通,那么我们不妨反过来尝试一下,犹如哥白尼批判托勒密、亚里士多德的天体运行图时所作的那样。过去是以客体为轴心,让主体围绕着客体去旋转,现在反过来,不妨以主体为轴心,让客体围绕着主体来旋转。通俗点说(也可能是稍加夸大一点说),过去的认识论以为,因为客观上存在着什么,所以主观上才认识到存在着什么;不过认识到的是不是就是客观上存在着的呢?还有待进一步证明。现在反过来说,因为主观上认识到存在着什么,所以就说客观上存在着什么。这两者的一致性,当然也就是无需证明的了。这就是康德所谓的哲学中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康德的这套理论,用他自己的话说:认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认识对象得以成立的条件。

24、不过,黑格尔认为,思想与对象的关系,或者说思想以自身为对象的这种关系,不是像经验论或唯理论者所了解的那样,仅仅是一种直接性的关系,而是有中介的直接与间接辩证统一的关系。例如,“我看到了什么什么”,这是一个判断、一个认识。这个认识在我思想中,它的直接对象是什么?是“我”。不过不是任何一个“我”,而是看到了“什么什么的我”,因而作为对象的“我”是经过“什么什么”的中介而成为对象的。没有感觉材料的中介,作为对象的“我”仅仅是一种空洞的同语反复,一种纯形式。只有经过了感觉材料的中介,“我”才成了有内容的现实对象。“我”作为对象的现实性有赖于感觉材料,也就是说,“我”作为对象的现实性来源于感官对象的现实性,即思想的现实性来之于感官对象的现实性。但是,由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偏见,他认为,形式是如此,实际上相反。感性对象的现实性却源于思想。他说:“感性的东西是个别的,是变灭的;而对于其中的永久性东西,我们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页。)因此,前者只是现象,后者才是本质。“理性是世界的灵魂”,“自然界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思想体系”(注:同上书,第80页。)。

25、二是在空间、时间中的“自我显现、自我异化”和“他在的”状态,以自然哲学来观察;

26、与柯耶夫不同,让·伊波利特(JeanHyppolite)则遵循黑格尔“辩证法”概念的规范性,对主奴间的辩证反转加以明确指认:“主宰和奴役的辩证法已经频繁地被阐释。[……]主人的真理显示出他是奴隶的奴隶,并且奴隶被揭示为主人的主人”。(Hyppolite,p.172)这种反转同样存在于伽达默尔对“主奴辩证法”的理解中:“[……]存在一种主人对奴隶的依赖性。它证明主人的自我意识的虚假,也即它事实上的奴役”。(Gadamer,S.232f)与伽达默尔一致,路德维希·希普(LudwigSiep)也认为主奴关系中存在“主奴辩证法”的反转易位的规定:“主宰在真理中是奴役”。(Siep,2000,S.104)邓晓芒虽然未明确用“主奴辩证法”这一概念来规定黑格尔的主奴关系,但因为其他认为:“[……]主奴关系[……]里面已经显示出了它的这种辩证关系,即双方的辩证转化[……]的关系”(邓晓芒,第144页);其他又将这种辩证转化关系明确理解为主奴意识的反转易位:“[……]奴隶翻身做了主人,而主人成了奴隶,他们双方都发生了颠倒”(同上,第207页)。所以,邓晓芒也是以“主奴辩证法”的理路来把握黑格尔的主奴关系的。

27、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

28、上述“目的”和“结果”之间的辩证机制,实际上发生于主奴双方各自“主体内”的对立规定“自由-生命”之间。主奴关系在《精神现象学》中是生死斗争的直接结果。(cf.Hyppolite,p.173;Siep,20S.111)恰因此,主奴双方的初始目的设定或者初始状态是直接从结束生死斗争的“前提条件”——要“自由”还是要“生命”?——中继承而来的。在生死斗争及其结束条件中,人类学层次的“灵魂”作为“概念”“自由者”(cf.TWA7,S.111),以及“肉身”作为灵魂、概念的实在肉身化(Inkarnation)(cf.TWA10,S.103),在现象学层面有其间接的显现:“与人类学的层次相对,肉身性在此[……]以间接的方式作为一种关系的要素而出现,正如[……]在两个自我意识的决定性斗争阶段中那样”。(Meulen,S.268)首先,在生死斗争中,因为每一方都囿于其排他性的“否定性模式”(cf.TWA3,S.1178)而试图“[……]相互通过生死斗争[以‘生命’‘肉身’冒险]证实其自己[的‘自由’、属概念的‘灵魂’]”(TWA3,S.149),所以自由在双方同时的、对称性的证实是不可能的,而非对称性的证实(承认)便是唯一可能的结果。其次,因为在生死斗争中通过杀死对方无法达成其自由在对方中的证实(cgibid,S.149f),所以非对称性的证实必须以——“[……]至少斗争着的一方将生命视作‘与独立的自我意识相等同的本质’”(Siep,20S.111),也即将生命与自由相等同——为前提。由此,斗争者的双方,必须有一方放弃其“自由”诉求而选择与之等价的“生命”;另一方则因为其前此已预设的、追求欲望之绝对满足的目的性(cf.TWA3,S.143f)而将其生命、欲望的绝对满足(ibid.,S.151)托付给此方。因而最后,选择自由(灵魂)的一方成为主宰者,而选择妥协、去顾及其生命(肉身)的一方则成为被奴役者。(cf.TWA3,S.150;Kojève,S.63;Siep,20S.110f)

29、因此,我以为辩证思维方式,是人的存在方式的理论反映。也正是这点,使它很自然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

30、因为“自我意识”本身即是一个映射着“概念逻辑”的概念,而(自我)意识与其对象(自身、自然物和另一个自我意识)的纠缠现象,从根本而言也不再建基于外在性的对立,而是源于概念自身的分化。(cf.TWA3,S.139;GW11,S.21)在自我意识开始进入“承认运动”的“主宰与奴役”一节,黑格尔开篇就提及“概念”在自我意识的双重化(承认)中的“多方面的、多指涉的纠缠”(TWA3,S.145),并继而指出:“这一在其双重化中的精神同一性[承认了的存在]的概念之离析化(Auseinandersetzung),向我们展示着承认的运动”。(ibid.,S.145f)并且,在理性一章的“B理性自我意识之通过自身的实现”一节,在符合“承认的纯粹概念”(ibid.,S.147)的“对称性承认”最终实现出来之后,黑格尔也最终将“概念”明确地称为一种最终实现了的“目的”。(cf.ibid.,S.264)那么,在“概念”之合目的生成的承认进程序列中,“主奴关系”作为一种“非对称性承认”形式,究竟具有何种合目的性呢?

31、唯物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32、到此为止,我们大体上分析了由休谟哲学到黑格尔哲学这一发展过程中,思维方式转变的逻辑过程。那末,发现这一过程的现实基础是什么呢?以往的教材和著作中常说,一是自然科学的成就,二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中阶级斗争的实践,我以为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假设。因为,大家所说的科学成就都晚于黑格尔的辩证法,至于18世纪法国的阶级斗争,对当时积极参与了这场斗争的思想家尚没有获此启发,只敢在思想里闹革命的黑格尔却从中获得了超越性的认识,岂非可笑。所以,我认为,启发黑格尔认识到了辩证思维这一秘密的现实基础,是对经济学的研究,使他对人的存在方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他在《小逻辑》中,在谈到哲学的认识方式时说:“禽兽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之物,俯拾即是,不费气力。反之,人对于足以满足其需要的必需品,必须由他自己去生产和培植。所以,即就他对于外界食物的关系来说,人总是通过外物而和他自身相联系。”(注:黑格尔:《小逻辑》,第91页。)

33、(先验哲学之所以成为一种意识形态批判,就在于这种一般人熟视无睹、当作天命接受下来的东西,思想家却想问一句凭什么。庸人可能会不屑,司空见惯的东西还需要问原因吗?你出生之前还要先问你妈的名字吗?——但我得反诘一句,至少你得看好了她是不是在分娩,不要从屁股出来了。——“服务员你看,这鸡多老了,嚼不动。”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麦田里的守望者电影(唯美精选70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