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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辩证法内容(唯美精选107句)

发布时间:2024-04-01 11:18:20 admin 阅读:59

导读黑格尔辩证法内容 1、上述的那种片面性在涉及对黑格尔辩证法整体性质的理解时就会显现出来。一段时期,黑格尔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及当代辩证法理论的关系话题重新被人...

黑格尔辩证法内容

1、上述的那种片面性在涉及对黑格尔辩证法整体性质的理解时就会显现出来。一段时期,黑格尔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及当代辩证法理论的关系话题重新被人们提起,并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在这种讨论中,每每涉及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性质:黑格尔辩证法究竟是神学的还是人学的?是建构的还是瓦解的?否定性和肯定性在黑格尔辩证法中各占什么地位,它们是什么关系?黑格尔同一性究竟是什么样的?马克思对黑格尔作了哪种“颠倒”?等等。这些涉及黑格尔辩证法的总体性质的问题,不对黑格尔一般形式的辩证法即形而上学与逻辑合一的辩证法进行深入思考,是很难得到较为合理的答案的。

2、或许,马克思的另一个说法是成立的,黑格尔辩证法处理的仅仅是“思维的生产史”(《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96页);毕竟,黑格尔坚定地追随康德的如下想法:“直观无概念则盲”(《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杨祖陶译本,A51/B75)——这也就是说,没有概念,人们根本就看不见任何东西,换而言之,事物的内容只有在概念之中才能呈现出来——这便是《精神现象学》“导论”中光线比喻的含义。

3、但是另一方面,我们通常讲的理性是指一种规范性。这就是逻辑的规范,或者是通过确定的语言,语言逻辑。没有规范性怎么说是理性呢?说话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就像禅宗,那里是没有理性的——当然有一种机锋,有一种智慧一种体验。所以理性的另外一个含义就是要有规范。这两者恰好是相对的,你要打破现状,打破一切束缚,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你就必须要超越。但是你要是完全不遵守一种规范,那你就没有理性。这两个方面恰好是两极相通。我们来解释一下。(黑格尔辩证法内容)。

4、黑格尔辩证法的真正的含义:黑格尔辩证法其实是矛盾统一体。它不是那么单纯的一个东西。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两个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东西居然能够在同一个理性里面结合在一起,结合得那么好。很多人都不假思索的把它翻译成理性。而里面的含义恰好是丰富的。西方的理性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超越性的方面,就是我们刚才讲的自我超越。

5、正题必然地派生出它的对立面———反题,并且和反题构成“对立”,最终二者都被扬弃而达到“统一”的合题。

6、你的自由自在是一瞬间,顶多是一天的工夫。老庄讲要放弃自己的追求,禅宗也讲要破除一切执著。但是你不执著怎么办呢?所以这种自由是虚假的,中国传统自由的追求是实现不了的。真正的自由意味着一种反抗,首先反抗自己的惰性、奴性。你做了奴才,被迫为主人工作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必须反抗。反抗比不反抗要更难,所以自由比不自由更难。

7、一提到理念,就会想到“绝对”“绝对理念”,实际上绝对这个词是被谢林用作了哲学的核心词,黑格尔沿用了,叫绝对理念。因为理念是绝对,所以对理念的理解要通俗易懂,最好不要从它“是什么”开始,而是从它“不是什么”开始,然后进行描摹。理念是人产生的吗?一般人这样理解,特别是持人学观点的主体主义者几乎都是这样看的。康德在探讨理念产生的时候,也有这个看法,认为心灵、宇宙、神等理念与理性的推论相关,但是黑格尔不同意这个看法,认为这样的理解必陷入主观主义,而理念是客观的。理念像在柏拉图那里一样,不仅不是人产生的,反而包括人在内的万事万物都表现理念。所以为了保持理念的原初客观性,他往往也把它叫斯宾诺莎意义上的自本自根的实体。但是反过来说,理念和人就没有关系吗?有关系,因为没有人,理念高高在上成不了真理。理念是一道一理,本身是抽象的,只有落脚到万事万物,才有客观性,才有它的“实存”。不仅如此,只有在人之为万物之灵的自觉中,才能悟到这实存,从而达到真理。由于人也是理念的实存样式,所以人对理念实存的意识或自觉,也是理念自身在发展中达到的自我意识。这样,理念就成了主体。黑格尔有时也把它叫作“自我”,就是指的理念作为这样的主体。这样,理念首先是实体,同时也是主体。进一步的问题是,理念是客体与主体的统一吗?既是又不是。说是,是说主客体的分化和统一都是理念的表现;说不是,是说主客体统一总以主客体对立的二元为前提,而理念既是主客体分化之前的原初一体状态,又是主客体分化的分离状态,又是分化中统一的状态。这种既是实体、又是自我(精神),又是主客统一的发展过程的东西应该怎样理解,换句话说,什么东西能把实体、自我、主体、客体统一起来?能把这些结合起来的只能是一种活的东西,一种有机体或生命。所以理念实际上是发展着的生命。只有在生命过程中,这些有差别的东西才可能被统一起来。

8、黑格尔本人比马克思“保守”的地方在于,他认为历史的前进不用人去主动地推进,绝对精神会通过“理性的狡计”实现它自身。在黑氏的立场上看,马克思所强调的历史必须要由人有意识地去推动,实则不需要,甚至多此一举。历史进程有其辩证性的固有法则,哲人要做的,只是探寻关于历史内在法则的知识(即,关于整体的知识、绝对知识)。而马克思则正是不满黑格尔将哲学的任务设定为只认识和解释世界,他提出,真正的关键是要改变世界。

9、柏拉图主义古典形而上学以为它在描述整体,其实至多只是真正整体(历史性的整体)的一个部分、一个切片。整体,应从历史的起源一直到它的终结。因此只有当历史完结之时,绝对知识才是可能的,“智慧女神的猫头鹰黄昏时才起飞”。

10、但是,马克思和黑格尔一样,并不把人理解为现成的,而是理解为一种生成活动。如果把马克思的人学理解成这样——认为人都是现成的人,然后他们进行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由此创造了历史——那就和马克思之前的抽象人学无异了。在马克思那里,人的活动对人来讲是有否定性、异化性的,它所否定的就是人的主观性。所以这种活动不是成就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人主观目的实现的手段。相反,它是社会历史性的,它既塑造着人也塑造着历史。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与黑格尔有很多一致之处,最重要的一致之处就是为了防止抽象主体或主观性的泛滥,都诉诸历史或历史性的活动。但是,正像前面所提到的,黑格尔的基本目的是想证明神的真理性,他有宗教(新教)情结,认为只有将神和人统一起来,神才证明自己是全智全能的,同时人也得到了解放。在人神的分离状态中,神也不能证成自己,人也无路得到解放。但马克思认为这个路子是行不通的,人的解放只能靠自身的活动。思路不同,造成了尽管他们都诉诸历史性的活动,但他们所关注的重点是不同的。黑格尔所关注的是对神、理念的意识史,换句话说是对人本身的形上本性或神性的认识史,包括神学与哲学的历史,尽管这些认识都是受各种历史条件制约的。因为在他看来,历史上某种观念盛行,某些范畴起引领作用,比如古代存在概念的出现、中世纪自由概念的出现、近代主体概念基础上的自由概念的盛行,都不是个人决定的,而是表达了理念发展的逻辑。黑格尔是想成就他的逻辑(无限的形式),透彻地解释世界。反过来在马克思那里,观念的关系尽管反映历史必然性,但它不是最终的,人在社会历史性的活动中形成的物质关系才是最有决定意义的。因此他更为注重物质活动发展的历史。如果说,对于黑格尔,第一学科是神学或哲学的,那么对于马克思来说,第一学科就是经济学的。应该说,马克思对历史规律的探讨,正是在此基础上,从以前的通过对意识发展规律的探讨变为对历史中展开的实践活动中诸要素的客观关系的探讨,最终形成了其历史唯物主义。从人、人的活动出发,上升到历史的唯物主义,表明马克思区别于其他主观性人学学说,达到了真正的客观性和真理性。反过来看,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看待马克思的人学,可能得到某种更为客观和深刻的理解。

11、“但为了哲学的进步,必须要把对自我、意识本身的考察,也就是说对主观知识与客体的抽象关系的考察,引向形式方面,以这种方式开始对无限的形式、即对概念的认识。为了达到这种认识,还必须剥去作为自我、意识的形式所具有的有限的规定性。”

12、“普遍而同质的国家”,系科耶夫的用语。“普遍”意味着包括全人类,涵盖全球的范围,在这种“具体的普遍性”(concreteuniversality)中,不但国家承认个体的绝对价值,而且每个人彼此也无保留地互相承认。不再有战争(内战抑或外战),因为不再有民族或宗教的对立。而“同质”则意味着彻底平等、无阶级结构,不再有主奴之分,不再有地位、性别、阶层等等差别,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尊严,每个人都认识到所有人均是自由的。到那一刻,历史运动的“马达”被关闭了:所有的欲望(厄洛斯)都被满足、所有的可能性都被穷尽,再没有重要之事值得实现,因而不再会有什么根本的变化,不再有任何理由来改变人对世界和对其自身的根本性理解;人不再需要哲学性的反思,而是尽情拥抱“一切让人快乐的东西”(科耶夫列举了艺术、游戏、性爱等等)……

13、所以不管干什么总希望有个真命天子、开明君主来作主,干什么总要查到了红头文件上的根据才放心,十多年前我曾提出,要彻底批判教条主义,便得批判仕而优则学;似乎一个人的马克思主义水平,不是取决于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刻苦学习与研究,而是取决于他官位的大小。这种愚昧的官本位思想,是理论研究前进道路上的最大障碍。

14、亚里斯多德尝言:离开城邦后,人要么是神、要么是野兽。而在历史终结的真理王国里,确实只有两种人,作为神的圣人(真理王国唯一正当的统治者),和野兽般的末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然而,正如科耶夫本人所指出的,对于“圣人”来说,他实则无法分辨自己是获得了智慧、还是陷入精神错乱:“我们可以称他的知识为‘疯狂’,只是因为他完全独自地认定自己的知识就是真理(那在主观上也许是‘自明的’),因为甚至别的疯子也不相信这一点”。从精神分析角度来看,智慧与精神错乱,均彻底越出了现实秩序的符号性坐标,的确这两者之间是没有“标准”可供区分。许美静2006年的大闹酒店事件,起因便是“动机不明”地“跟踪陌生人进入酒店房间,突然高喊‘CallmeGod’”。事后许美静“被诊断为轻度精神分裂和抑郁症”,并被长时间留院观察(警方决定不提出控告并结束调查)。而根据曾追随科耶夫求学的罗森(StanleyRosen)之记载,科耶夫曾经告诉其秘书他是神;她嘲笑他,这很让科耶夫感到困扰。

15、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康德所说的哲学中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对传统的思维方式作出了什么重大修正呢?第一项重大的变化,既赋予了原来只是被动的认识主体以很大的主动性。或者说,使原来只是接受者的认识主体变成了认识对象的主动设定者。由于这个变化,必然就要发生另一个变化,即传统认识论所认定的先验的对立也必然要修正;或者说传统认识论总是把认识者与认识对象的对立当做先于认识的前提,而康德却认为,没有这一对立,固然谈不到认识,但这种对立在认识展开以前,只有逻辑上的意义,不能有经验实在性。例如,在认识展开以前,认识对象只是一种不可言说的X(物自体或自在之物),认识者则是一种具有先验的观念性,而没有经验实在性的纯形式(先验的自我)。不过在认识活动的展开过程中,这两种没有经验实在性的东西一经结合,便都获得了经验实在性。因此在康德看来,认识有两个源泉,一个是外在的给予者,一个是能思的我。(黑格尔辩证法内容)。

16、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

17、但是,我们往往不能从语言学上来翻译,没有什么“逻各斯”,对话呀,所以我们只能采取实物性的概念,一个矛和一个盾,好像黑格尔和马克思讲的矛盾就是一个矛和一个盾的相互关系的学说。这就理解错了。矛盾这个词在德文里面是“Widerspruch”,就是一句话里面的自相冲突,它不是两个东西的外在对立,用那个矛去刺那个盾,那个盾又不让矛刺穿,它不是这种关系。它相当于逻辑学里面的自相矛盾的命题,“这个木制的铁”,“这个好人很坏”。(笑)

18、正因此,“普遍历史”话语,实质上对“大他者”构成了激进的挑战——以激烈与直接的方式,否定当下秩序中给定的一切。相对于古典时代的“火药桶”哲人、信仰时代的殉道者,质疑“大他者”的“死亡驱力”结合现代的“普遍历史”话语,则诞生出激进拒斥现实秩序的革命者:“最初这会导致‘乌托邦’(‘疯狂’),但如果人类准备为之奋斗的话,就会导致革命。”(科耶夫1936年11月2日写给施特劳斯的信)

19、《小逻辑》25:内容发展的过程(在逻辑上)必须跟随在意识发展的过程之后,因为内容与意识的关系,乃是潜在(与形式)的关系。

20、总结起来说,黑格尔提出了一种与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完全不同的辩证的思维方式。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认为,认识的对象是给定的;黑格尔认为不然,认识的对象是认识者主动设定的。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认为,认识和认识对象的关系是直接同一的关系;黑格尔认为不然,两者是直接与间接对立统一的关系。传统的形而上学认为,绝对真理是能够最终完成的(或最终实现的),黑格尔认为真理是一个过程,绝对真理体现在相对真理的无限发展的长河中。而且,由于黑格尔认为存在的本质是思维,所以,认识展开的过程也就是存在展开的过程。也就是说,不仅认识发展的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存在发展的过程也是辩证的。

21、通常一谈到黑格尔理性主义,就想到“逻各斯”,就想到他的逻辑理性,认为这套东西是束缚人,压制人的自由的。其实上黑格尔的理性不仅仅是逻辑理性。这是对他的误解。黑格尔的理性其实包含了自由的精神,强调逻辑是为了给人一种工具,用来实现自己的自由。

22、其一是海德格尔的批评——我可以合理地假设,黑格尔是海德格尔的批评目标(至少是之我不清楚海德格尔这里是否还有其他的批评对象):“辩证法为了它自己的可能性而要求如其预先规定的那样来看待所有存在者,在意义上将一切预先框定在一个次序化的范围内。辩证法最擅长做的就是不断地扬弃,然后重新达到统一。”(转引自ppt第10页)这一段的批评的要点在于:辩证法在预设了一个绝对者或绝对的原则,因此它才能扬弃各种矛盾和对立,重新回到绝对者的自我统一之中。

23、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永远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

24、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变化的基础。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25、作者立足于一个全新的视角,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历史渊源的追溯和逻辑结构的分析,指出它由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要素构成,即作为内在动力的自否定的努斯精神和作为反思形式的逻各斯精神。通过与中国哲学的比较,深入分析了黑格尔哲学中这两大精神的运作方式及相互关系,阐明了由此形成的黑格尔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统一的体系特征,展示了黑格尔哲学与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联系和差异,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一个具有开拓性的研究成果。

26、黑格尔的辩证法把自由的超越性和规范的必然性结合在一起,也就是把自由和必然性合在一起,它是以往西方哲学发展的集大成。整个西方哲学从古希腊以来,就有强调人的自由这一方面也有强调人的规范的另一方面,经过中世纪,文艺复兴,启蒙时代以来也是,有些人强调自由的突破性的力量,有些人强调规范的力量,那么黑格尔把两者辩证地结合在一起,使它成为了辩证理性。

27、于是,黑格尔实际上所做的,就是将柏拉图主义形而上学予以“历史化”。正如拉克劳(ErnestoLaclau)与穆芙(ChantalMouffe)所指出,在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那里,真实被简化为由静态的诸种“本质”组建成的一个等级性的宇宙,而黑格尔所做的事,就只是在其中增加了运动。(6)在柏拉图主义的“两个世界”中,日常生活的世界——那个在我们身边、经由感觉接受的“世界”——是流变的、总是在形成中,故此它不是真实的世界,理型的世界则是永恒的。而在黑格尔这里,“两个世界”被取消,永恒就在流变的进程中抵达。对于柏拉图而言,理型作为思考的对象,在思考活动之前,就拥有自身固定的内涵;我们的思考因此不是一个积极的活动,而是对理型的被动的直觉或察知。而黑格尔则相反,思想的对象无法同思考这个活动剥离开来。如拜塞尔(FrederickC.Beiser)所论,“根据黑格尔的观点,柏拉图主义关于思想的观点的主要问题,就是诸种理念的涵义从来不是完整的,从来不是直接给予我们,弄得问题好像就出在我们对它们透明本质的察知上。相反,它们恰恰只有通过我们思考它们的活动,才能变得清晰、显明,并拥有一个确定的内涵。”

28、相对意义上的纯客观规律有没有呢?当然有的。但揭示这种规律不是哲学的任务,哲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为什么存在着客观规律的世界,并没有能束缚住人的活动,或者说,人在客观世界面前仍然是有自由的,为什么?辩证思维方式所要揭示的正是这一矛盾关系的内在逻辑与规律。抛开了这一核心问题,奢谈什么纯客观规律,那末,我们便倒退到德国古典哲学以前的理论水平上去了。

29、黑格尔的逻辑学不是形式逻辑,它就是认识论、本体论。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在他那是一致的。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是逻辑的枯骨,他的任务就是要使逻辑的枯骨燃烧起来,把它的内涵挖掘出来,让它变成一种有生命的东西。

30、内容摘要:黑格尔被视作现代性哲学话语的奠基性人物,然而关于其辩证思想的阐释却远未定于一尊。这项研究从思想史层面切入讨论,首先分析建立在辩证法之上的“历史形而上学”,进而勾勒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这两种对立版本的“历史终结论”。在马克思化的黑格尔主义者科耶夫这里,黑格尔式辩证法彰显出了彼此对立的“两张面孔”。而“革命之后怎样”这个问题以及科耶夫对该问题的回应,则标识出了黑格尔式辩证法一个内在的结构性困境。

31、自我不是我以为的我,也不是你以为的我,自我是我以为你以为的我。而哲学家大卫·休谟也说,自我只是一束知觉,是在感知中塑造出来的,并没有一个绝对的自我存在。

32、你所感兴趣的这一讲中包含的哪些内容,让你印象最为深刻?

33、人的自由创造是自由的,但是不是那种为所欲为的自由,人总是在已有的环境,已有的条件下去创造自己的自由,那么这里面就有一种历史的连贯性,这种连贯性是可以用理性来把握的,当然不是形式逻辑,而是辨证逻辑。所以,黑格尔的辩证法也可以称之为逻辑,但不是形式逻辑,我们图书馆把黑格尔哲学归为逻辑那一类,归错了。

34、这种状况逼得黑格尔不得不从实体和客观性的角度思考概念。我们一想到概念,总是认为它是人产生的,然后我们再说它反映事物的本性,等等,这实际上把概念仅看成了把握对象的工具,而内容则在形式工具的外面。黑格尔反对这种“意识哲学”的主客二分的看法,认为形式和内容是一体的,所以他反过来强调:概念不是主观的,而是事物的本性。作为实体的理念不是人所构造的,相反,人却是理念的显现。他也把这种概念叫“客观思想”。之所以这样强调,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解决上面所说的矛盾的东西如何达到统从而达到确定性这样一种单纯的形式逻辑无法解决的困难。所以,黑格尔把概念的运动直接就看成了实体自身的发展,用他的话说就是理念自身的发展。但是反过来看,无论你如何强调客观性,概念还是一种知,当然理念也就是最高的知,绝对之知。你要形成一种系统的论证,使理念成真,还是需要知性的概念形式,所以即使他这样强调客观性,强调辩证法讲的是理念自身的发展,他也不得不将思辨理性的第一个环节归结为知性,因为没有知性也就没有矛盾,当然也就谈不上解决矛盾,所谓理性的“无限的形式”就瓦解了。所以,他的辩证法第一是理念自身的运动,概念自身的发展,同时也是人的理性对理念的意识的发展。但是,由于理念在前,人是理念的显现,所以人通过理性对理念的自觉,也是理念本身在发展中达到的自我意识。理念作为发展着的生命就是这种实体和主体的统一。

35、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两大要素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我作出了这样一种解读。那么,下面就讲中国人是怎么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我认为有很多东西要把它正误。

36、不得不承认,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上述主体性的偏好以及伴随这种偏好的理解具有很高的现实价值,但仅仅停在这上面是不够的。我们知道,黑格尔哲学的原则是实体即主体的原则,把实体去掉单纯强调主体,以此来谈论黑格尔辩证法,就会存在片面性。但应该说这是一种“自觉的片面性”。自觉片面性可以宣扬立场,但不能代替科学。所以国内一些哲学家为了克服这些有意无意的偏颇所造成的弊病,试图挖掘黑格尔强调实体、普遍性的合理一面,强调黑格尔对近代自我、主体主义批判的价值。也有些学者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区分为两种辩证法:一种是人学的辩证法,讲的是人逐步实现自由本性的自身发展过程,比如精神现象学中的辩证法;另一种是本体论的辩证法,讲的是绝对理念如何确证自身的过程,等等。

37、任何事物,都是在“正→反→合”的辩证发展的过程中存在。

38、我们看到:辩证法之疑,就在于其核心环节(“激进否定”)与其终点位置(“历史终结”)之间的张力。作为马克思化的黑格尔主义者,科耶夫同时并举辩证法之否定环节及其终点位置,是以发展出了黑格尔式辩证法的“两张面孔”——革命者与极权者。这两张面孔,亦恰好对应精神分析中的死亡驱力与大他者。“革命之后怎样”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真正困扰科耶夫的政治哲学问题;而他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极权主义管理),乃标识了黑格尔式辩证法自身的内在结构性困境。

39、那么黑格尔所谓理念之为生命的原则是什么?它既不是普遍性原则,也不是特殊性原则,而是普遍与特殊的统一的个体性原则。这里就涉及了如何理解理念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等问题。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对黑格尔有许多误解。

40、善恶美丑、高低长度都是相对相生的,没有彼就没有此,没有此也就没有彼,就像庄子说的:“物无非彼,物无非是。

41、值得一提的是,后来马克思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尤其是其中的“对立统一”思想,发展出了自己对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42、此处的关键点就是:在历史的目的——即,终极国家(end-state)——被最终实现前,这一普遍历史论便始终是对当下秩序的一个否定。和古典形而上学一样,历史形而上学聚焦于“是”(being),但它强调“是”只有“是整体”(tobetheWhole):只有在历史终结时刻我们才可能有“是”,在此之前,任何肯定性的“是”,都可以被否定;并且只有通过不断的否定,精神才能抵达“是”(成为绝对精神)。如拜塞尔所描述,“通过宣称历史是辩证发展、不断斗争、拆毁与再建的一个过程,黑格尔实际上对任何现状都宣布了死刑。”如果把黑格尔的著名论断“合理的便是现实的,现实的便是合理的”理解为对历史终点状态的描述,那么这两句话就是同义反复。如果把它理解为对历史进程中某一状态的描述,那么黑格尔就会引出两种发展:(1)根据前半句“合理的便是现实的”,符合理性的(绝对精神),就会在历史中被实现,在历史目的实现之前,现状就都是不符合理性。这是黑格尔的激进主义发展。(2)后半句“现实的便是合理的”则引出黑格尔的保守主义发展,现状都是符合理性的。

43、所以,否定之否定讲的是理念总是在否定性中确立自身,所以它肯定的就是否定的重要性,是否定的积极意义,所以不能将其简单地等同于肯定,那样,否定在发展中的价值就被低估了。现在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黑格尔否定之否定就是肯定,是否定了否定,回到了肯定。这种看法进一步认为应该强调否定的价值。但实质上,否定之否定在黑格尔那里恰恰强调的是在事物发展中的否定的价值,是对否定在发展中的积极意义的肯定。那种以重视否定的辩证法来和黑格尔辩证法对立,实际上是建立在误解之上的。引起这种误解的原因之一是没有把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看成理性形式,没有把它看成发展之理,而是把它表象化了,进而把三者割裂了。其实,肯定的环节不是一个死东西,而是自身走向否定的过程,否定的环节也不是死东西,而是在否定中建立自身的过程,而否定的否定就是否定的完成。

44、“机”的繁体字“機”,两个幺底下一个人还有一个戈字,那个人拿了一个兵器在那里守卫两个小东西,这个人就是那个第三者,他和兵器的关系又是一个“机”。毛泽东讲“一分为二”,而且无限可分,这个观点是传统中发展起来的,并不是他自己发明的。

45、到了斯多葛派那里就从“逻各斯”那里发展出逻辑,那么逻各斯强调逻辑,强调逻辑就是强调规范,强调确定性。而“努斯”这个词恰好就是不安、不安分、不安于现状。不安于现状怎么办呢?就要打破现有的规范。“努斯”就是要打破现有的规范,自己运动,它不受别的东西所限制。

46、你的自强不息的程序和目标都是天所规定好的。孔子讲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也是这个意思。你的从心所欲好像是从心所欲,但都在既定的规范之中,都是天规定好的。

47、然而,现代暴政亦正是在此处生根发芽:行动者对他/她的行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并不承担个人性的责任,因为道德意义上的责任,已被转嫁到历史法则上——历史规律“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个人的行动,仅仅是“大他者”(以普遍历史之形态)的工具。黑格尔曾将历史上无数“伟大的恶人”所犯下的暴行,看作是“理性的狡计”实现历史之目的的内在必经之“辩证环节”。而后黑格尔时代的“伟大恶人们”,则更是有意识地在“普遍历史”的名义下卸去自己行动的责任。斯大林主义将马克思主义转变成为了一套领袖握有总体性权力的极权主义建制性安排,而法西斯主义亦有其自身版本的“历史法则”——种族淘汰的“人种进化规律”。是以,我们看到黑格尔之理论大厦既具有批判性向度(作为辩证法核心的否定),亦能够奠基“现代极权主义”(作为大他者的“大写历史”),这就构成了关于黑格尔的两张彼此对立的“面孔”。

48、不过,黑格尔认为,思想与对象的关系,或者说思想以自身为对象的这种关系,不是像经验论或唯理论者所了解的那样,仅仅是一种直接性的关系,而是有中介的直接与间接辩证统一的关系。例如,“我看到了什么什么”,这是一个判断、一个认识。这个认识在我思想中,它的直接对象是什么?是“我”。不过不是任何一个“我”,而是看到了“什么什么的我”,因而作为对象的“我”是经过“什么什么”的中介而成为对象的。没有感觉材料的中介,作为对象的“我”仅仅是一种空洞的同语反复,一种纯形式。只有经过了感觉材料的中介,“我”才成了有内容的现实对象。“我”作为对象的现实性有赖于感觉材料,也就是说,“我”作为对象的现实性来源于感官对象的现实性,即思想的现实性来之于感官对象的现实性。但是,由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偏见,他认为,形式是如此,实际上相反。感性对象的现实性却源于思想。他说:“感性的东西是个别的,是变灭的;而对于其中的永久性东西,我们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页。)因此,前者只是现象,后者才是本质。“理性是世界的灵魂”,“自然界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思想体系”(注:同上书,第80页。)。

49、黑格尔认为“自我意识”也不可能孤立存在。如果意识要对自身存在进行考察,它就必须基于某种对照。

50、但是,有人可能会主张,黑格尔的“逻辑学”正是在致力于定义绝对者;而在《逻辑学》的“导论”中,黑格尔声称:“客观逻辑毋宁说取代了从前的形而上学。”(SL,48)(2)而在黑格尔看来,从前的形而上学一直致力于定义“大全”或绝对者(《小逻辑》,贺麟译本,§30);他甚至直接说:“这些范畴也可以看成对于绝对的界说,或对于上帝的形而上学的界说”(《小逻辑》,贺麟译本,§85)。因此,说黑格尔也寻求某种关于绝对者的定义或知识似乎也并无不妥。

51、所以,也可以说,有没有一个现成的、给定的起点,这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辩证思维方式的分水岭。没有现成的起点,当然也就无所谓最后的终点,永恒的发展即是无限生命力之所在。

52、这体现在对语言、逻辑的重视。而不象我们中国不重视语言,仅诉之当下体验。黑格尔等西方哲学家都很重视语言。辩证法的词源“dialectic”在古希腊本意是交谈辩论的意思,通过语言交谈发现矛盾。

53、中国文化,中国的儒、佛、道从来不讲自否定,自己建立自己自由意志的目标,自己建立自己的规矩,而总是让人去遵守既定的规矩,天道,天理,存天理,灭人欲。因此,在这个方面它妨碍了我们去理解黑格尔辩证法以及马克思辩证法。通常我们把辩证法理解成外部的冲突,而不是一种自否定,一种思维的痛苦,一种自觉的追求。

54、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理性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等。

55、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从历史联系上说,它当然来之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所以,实事求是地来考察一下黑格尔是如何提出了系统的辩证法理论的,他又是如何去认定辩证法的基本规定性的,所有这些工作,对我国的哲学界来说,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

56、他的辩证法是反基础主义的(笛卡尔等人的唯理派是基础主义的,即他们主张用普遍原理为知识奠基),即他认为并不能象笛卡尔等人的唯理派所说的那样,能够一次性的找到普遍公理,然后以其作为理论的基础。这表现在他的“正题-反题-合题”的辩证发展思想。

57、关于人、神及其与历史的关系等问题,在黑格尔之前的德国哲学家已经有所考虑。比如康德就认为历史是个全,是本体和现象、自由和必然的贯通和谐,遵循着自然合目的性原理。谢林则认为,历史是通过人的自由活动形成的,但人的自由活动往往带有偶然性,而历史是有铁的必然性的。人尽管创造了历史,但历史的规律却不是人所设计的。这样,人的主观自由活动和历史规律就成了一种张力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二者是不能相互包含的,从一个推不出另一个,不仅如此,二者也是不能互相决定的。如果认为历史必然性决定人的自由活动,那就是宿命论;反过来说如果认为历史规律是人设计的,那么历史就成人的推论过程了。所以谢林认为只能设定它们二者是预定和谐的。这实际上是秉承了莱布尼兹的观点,并把它上升到了一种目的论原则。这种和谐说认为历史规律和人的自由活动之所以和谐在于它们有一个共同根——神。历史发展和个人的自由活动都可以归结为神的活动,实体的活动。这个思路对黑格尔也是适用的。

58、然而,我们仍然面对如下思想史问题:黑格尔是否真的如波普所言,直接肇端“现代极权主义”呢?黑格尔的理论大厦里是否真的完全不具备抵抗性-批判性的向度?黑格尔的辩证法之核心环节,就是持续不断的否定(negation)——一轮又一轮对既有命题(既定秩序)的激进拒斥。正是辩证法的这一核心环节使得如下状况成为可能:黑格尔可以并不通向现代极权主义,而是能够被激进化。

59、于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历史具有理性、具有目的、具有内在法则),实质上便是一种“历史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不同于柏拉图主义的古典形而上学:绝对不再是自然、或上帝,而变成了历史中的绝对精神(AbsoluteSpirit)。“我们必须坚守如下的确信:真理的自然(thenatureoftruth)会盛行,当其时间到来的时候。”因此,正如拜塞尔所论,“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形而上学向度,最终就在它的目的论上,它宣称世界历史由一个单独的、支配性的目的所统治。”尽管时常被解释为上帝,绝对精神是彻底内在的,而非超越的,在历史中产生其自我意识、并在历史中完成其自我实现。

60、休谟留下的这个问题,曾极大地启发了康德,使他认识到以往的思维方式有问题。问题究竟何在呢?他以为问题就在于以往的认识论首先假定了认识对象的客观存在,然后再寻找认识如何全面把握它的途径。现在既然这条道路行不通,那么我们不妨反过来尝试一下,犹如哥白尼批判托勒密、亚里士多德的天体运行图时所作的那样。过去是以客体为轴心,让主体围绕着客体去旋转,现在反过来,不妨以主体为轴心,让客体围绕着主体来旋转。通俗点说(也可能是稍加夸大一点说),过去的认识论以为,因为客观上存在着什么,所以主观上才认识到存在着什么;不过认识到的是不是就是客观上存在着的呢?还有待进一步证明。现在反过来说,因为主观上认识到存在着什么,所以就说客观上存在着什么。这两者的一致性,当然也就是无需证明的了。这就是康德所谓的哲学中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康德的这套理论,用他自己的话说:认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认识对象得以成立的条件。

61、接下来,我们具体来聊聊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

62、尽管很多人深受黑格尔的影响——像海德格尔,哈贝马斯都非常深受黑格尔的影响——但是在这点上都非常拒斥黑格尔的影响,就是因为黑格尔提出历史理性似乎是反对人的自由的,压制人的自由创造的。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其实,他的历史理性并不是先扣一个帽子,一个框框,而是从人的自由创造里面找出来的规律。

63、但演绎学派从绝对意义上说,归纳学派通常从相对意义上说,黑格尔接受了归纳学派的思想,通常从相对意义上说,如果不是的话,不会有所谓的主位;黑格尔的主位是与主位相反的概念对立、命题和案例;结合是更高层次和更基本的普适概念和命题。

64、事物都是相对相生的,这其实和我国道家思想非常类似,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65、波普(KarlPopper)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里,将黑格尔视作为柏拉图的“直接追随者”,“代表了柏拉图与现代极权主义之间的‘缺环’”,并将“黑格尔的成功”称作为“不诚实时代与不负责任时代之肇始”。这个作于二战结束后的政治哲学评论,具有深远的影响。七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重新检讨这个问题:黑格尔是否就纯然代表了柏拉图与现代极权主义之间的那个“缺环”?我在本文中旨在阐述的论点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实际上具有两种政治哲学面向;而跟波普同时代的科耶夫(AlexandreKojève),恰恰是标识了这个“辩证法之疑”(thedialecticmystery)的关键人物。

66、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3期

67、人们很容易将黑格尔的批判与康德的批判联系起来。在“第一批判”中,康德批判了专门形而上学(在康德的年代,形而上学研究分为两类,一类是研究“存在”本身的一般形而上学,即本体论;另一类是研究灵魂、宇宙和上帝的专门形而上学,即理性心理学、宇宙论和理性神学);但是,尽管“第一批判”批判了三门专门形而上学,却似乎并未批判理性理念自身(“所有一般条件的无条件的综合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康德那里,“绝对”等价于“无条件”(《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杨祖陶译本,A334/B391))。然而,黑格尔在《逻辑学》不仅批判了康德所谓的纯粹知性概念,也批判了被康德视作纯粹理性理念的“绝对同一性”。或许是基于批判对象的差异,黑格尔有意地区别了自己与康德先验哲学的哲学方法,而主讲人引用的《小逻辑》文本中(《小逻辑》,贺麟译本,§79),黑格尔少见地澄清了自己哲学思考的大致框架。

68、但是,人们可能会以为,认识论和存在论的矛盾统在黑格尔那里是十分自然的,因为在他看来,世界的本质便是精神,所以认识的展开过程和存在的展开过程当然是一致的,但在我们这里,在唯物主义者这里,两者便难于这样顺利地统一了。其实,这种困难是我们自己设置起来的,事实上没有这种困难。大家只要想一想,所谓物质和精神的对立是永恒的吗?谁都知道不是永恒的,精神是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脑的属性。说得更明确些,思维是人这种动物在改造外部自然界的过程中获得的一种能力。所以,认识能力的提高,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能力提高的基础上获得的。所谓实践能力的提高,即人们在广度和深度上越来越多地揭示着客观物质的内容。这种客观上的进步,表现在主观上,就是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至此,人们不难发现,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的展开和存在的展开是一致的。

69、到此为止,如果我们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暂时存而不论的话,那末,我想谁也无法否认,他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

70、只要我们真正理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它的来龙去脉,那对我们今天的法治,它的实质的把握可能要更准确一些。

71、谈到黑格尔的辩证法,我们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劳动的辩证法、意识的辩证法、社会历史的辩证法,等等,并且试图在此基础上为黑格尔辩证法定位。其实,按照黑格尔自己对辩证法的理解甚至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一般形态却是他的逻辑学。至于关于精神现象学的辩证法以及自然、精神等类的辩证法,是这种一般辩证法的具体表现形态。我们之所以首先想到那些具体形态,是和我们所处的境遇相关。我们所处的时代,仍处于一种自我张扬的时代,特别是在我国,对启蒙精神的高扬,对自我的高扬,方兴未艾。在这种人学理论一家独大的情况下,反对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就成为份内之事,这样,人们也就不自觉地开始挖掘黑格尔辩证法中本有的人学辩证法思想,将辩证法看成了人走向自由的过程。黑格尔的精神学说受到重视,特别是其中的自我意识学说更是被特别高扬,而真正代表其辩证法一般形式的《逻辑学》则被有意无意地搁置起来了。更有甚者,在对自我学说重视、研究的基础上,尚有将黑格尔辩证法自我意识化、主体化的倾向。

72、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精神只是运动着的物质的最高形式。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能够认识并正确运用客观规律。

73、道家、禅宗不是理性,所以它们的自由精神只是一种虚假的自由精神,立不起来。也对抗不了儒家和法家的这样一种森然的体制的压制。人们觉得那个时代忍受不了,最后还是要回到儒家、法家的怀抱,有秩序总比没有秩序好。

74、上述的状况造成了后人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两种可能性:一种就是把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理解成神的证成,称其为神学的理性化表达,如费尔巴哈;另一种则继承近代主体哲学的精神,从自我方面挖掘黑格尔的遗产。就后者说,他们更为注重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特别是其中的自我意识学说,甚至用自我学说来概括黑格尔的辩证法。其实,黑格尔辩证法所讲的一面是人的活动过程,即人不断异化(否定)自身又在异化中保持同一的过程,另一方面又是神不断显现自身并在显现中确证自身的过程。比如,逻辑学从存在到本质到概念,既是自我意识逐步提升的过程,也是神逐步显现自身的过程。只不过前者是自下而上的,而后者是自上而下的。但在黑格尔那里,自我意识的提升过程,同时也是人的神性的展现过程,神性的展现和神的自身证成是一致的。黑格尔是巧妙地把它们融汇成了一个逻辑过程。

75、马克思早年是青年黑格尔派嘛。探析黑格尔辩证法有助于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若想不是片面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非追溯到黑格尔辩证法不可。它究竟是如何构成的?它的内涵、内部结构是怎样的?黑格尔辩证法有通俗的解释,所谓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这是恩格斯最早概括的。

76、历史和逻辑是一致的,历史里面有逻辑,历史里面有规律。黑格尔是第一个想在人类历史中发现一种规律的人——这是恩格斯对他的高度评价。现在很多哲学家不承认历史有规律,认为历史是偶然的,都是人自由创造的,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干不干得成,那是命运。但是命运里面有没有一种规律?现代哲学是否定的,一旦找到规律那人不是定死了?认为黑格尔的毛病就在这个地方,所以现代哲学非常拒斥黑格尔。

77、马克思在谈到黑格尔哲学的思想根源时曾经说过,黑格尔哲学是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以及二者的结合。斯宾诺莎在当时的德国影响是非常大的,很多人赞同斯宾诺莎的实体观,黑格尔也是如此。我们知道,斯宾诺莎的实体是一个绝对必然性的整体,至大无外,自本自根,他称之为“自因”。但是,黑格尔认为斯宾诺莎实体缺少个体性原则,这样的实体就成了凌驾于一切特殊、个体的普遍物,黑格尔对此不满意。在此他更为赞同莱布尼兹的个体性原则。莱布尼兹也讲实体、大全,但他和斯宾诺莎不一样,他认为每个特殊的单子都是一个实体、大全,都是自我决定者(自因)。这种将普遍寓于特殊之中形成的实体就是个体。莱布尼兹的个体性原则也被黑格尔所接受,在黑格尔那里成为高于整体性原则的一个更高原则。比如在《小逻辑》中,作为绝对必然性的实体属于本质论阶段,它要经过一系列阶段,才发展成个体性,概念论的原则就是个体性的原则,而概念论是最能代表黑格尔本人的思想的。总之,个体性原则是一个将普遍性内化在各环节之中的原则,普遍内化在特殊中就成为个体。黑格尔认为生命的原则就是这种个体性的原则。比如,一个机械体中各部分相加才是整体(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一个生命体或有机体中,每一个特殊的细胞都包含着整体的信息,因而它们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生命体既是普遍性、又是特殊性,又是二者的统一即个体性。

78、在第一部分的历史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了,辩证思维方式的发现是与对人的能动性的认识内在地联系着的。当然,黑格尔所了解的能动性仅仅是精神的能动性。但是我们知道精神的能动性其实是来源于人在实践中的能动性。没有实践,精神什么也实现不了,哪来能动性可言。正如上面已经指出的,实践活动的本质永远是通过肯定来达到否定,也即通过否定来达到新的肯定。正是实践教育人们应如此这般去认识现实,否则实践便不可能成功。

79、“绝对精神”,则是黑格尔对“正反合”的最源头的定义。 黑格尔为“正反合”逻辑打的比方是这样的:一颗麦粒,开始只是麦粒(正),但它实际上已包含了突破自己、否定自己的因素,这就是要长成麦苗。

80、这样,黑格尔也就把康德关于认识的两个源泉变成了一个,即仅仅留下了一个自我。但是,在感性直观中,一提起认识,当然意味着一要有认识对象,二要有认识者,现在把物自体抛弃了,只有一个认识者了。人们一定会问,没有认识对象的认识能成立吗?它去认识谁呢?或者说它去认识什么?认识者的对象就是他自己一说能成立吗?

81、那么,在古希腊的辩证法那里——辩证法那个词本来就是古希腊的智者学派和苏格拉底他们提出来的——他们在论辩的过程中就采用了“逻各斯”,“逻各斯”的意思就是谈话,互相交谈。那么互相交谈把它记录下来,对语言采取了一种非常严格的甚至是崇拜的态度。

82、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

83、历史的目标——即知识,关于自我的知识——就是哲学(最终成为智慧)。人类创造了一个历史性的世界,只是为了认识世界是什么,因而也是为了理解在世界中的他自己。

84、古典的形而上学里不会有“创造”,而只有“发现”;“创造”是基督教神学的一个思想遗产。因此,历史形而上学在此处是基督教遗产的继承者。基督教的道成肉身,在科耶夫这里体现为“否定性的肉身化”。作为一位马克思化的黑格尔主义者,科耶夫把黑格尔笔下的“精神”,进一步同基督教(上帝、圣灵)区分开,精神的辩证运动变成为一个彻底的人类学运动:历史是人用行动改造世界的漫长过程之结果;而人,就是否定性的肉身化。

85、“逻各斯”是什么呢?“逻各斯”就是话语,就是说话。为什么把“逻各斯”看成是万物的本原,是万物的规律呢?这个我们觉得很奇怪,中国人从来不重视语言。不管是道家还是儒、释。道家讲言外之意,讲天道无言,天道是不说的。

86、联系是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范畴,也是运动的一种形式。

87、因此,我们常常把矛盾和对立混为一谈。我们谈辩证法从来都是这样的,矛盾就是对立嘛,对立统矛盾统一。毛泽东也这样讲,矛盾论就是对立统一嘛。其实对立和矛盾两个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个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比如说,对立是黑的和白的,矛盾则是黑的和不黑的。

88、齐泽克在他絮絮叨叨,不断被重复的黑格尔阐释当中提出过看似荒谬,但包含着部分真理的说法,比如他常说,黑格尔是比康德还要康德的一个思想家,并曾将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当中的理性章拿出来,强化了其中有感于精神是块头盖骨的论点。他的意指很明确,就是要将黑格尔的“绝对”的不可能的可能性,如同拉康对于主体性的界定。在其中发现绝对自身与否定性的直接等同。

89、在语言反思的过程中发现揭示矛盾。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两大要素(否定的辩证法、反思的思想)常为中国人所忽视。我们一是忽视了自否定的精神。自否定是痛苦、不安,痛苦不安才有能动性,痛苦激发人突破、创造的能量;二是忽视了语言学的规范。

90、绝对(theAbsolute),不是一个静止的状态或境地,而是一个“其自身形成的进程(processofitsownbecoming),预设其终点作为其目标的圆圈”。换言之,绝对在这个时间性的进程中使自身成为绝对:“是”(being)在该时间性进程中最终实现自身、变成“现实的”(actual);在该过程中“实体展现其自身在根本上就是主体”。在黑格尔这里,“实体”(整体的“是”、“绝对理念”),正是推动历史进程、致力于自我实现的那个主体。故此对于黑氏而言,真理就在历史的结构中达至:最后的统合(thefinalSynthesis)即抵达绝对知识,抵达那终成现实了的整体性的“是”(或者说,绝对理念在世界中终于获得了完整表述)。而那一刻,就是“历史的终结”。

91、好了,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后面将继续分享这本书其他内容,我们下一篇文章见!

92、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93、现在我们先来谈谈黑格尔是如何提出了系统的辩证法理论的。在历史上,任何一项重大的理论创新,都不是一个思想家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历史上正反经验的总结。要说系统辩证法的出现,我以为还得从休谟说起。

94、但这样一种对偶式的解释永远需要第三者来解释。我们通常讲辩证法就是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把事物的运动归结为事物的矛盾性,但我们通常理解的矛盾性是两个事物的相互冲突。但这样有一个问题,是谁把这个东西放在一起,即使放在一起了,又是谁让之冲突?后来张载把运动解释成“动必有机”。“机”这个词是和“耦”非常接近的,机是很小的诱因。但是机也是一种关系。

95、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引出来的,实质上可以归结为以下 3个规律:从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是关于一切运动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运动的根源在于矛盾。

96、本文试图结合黑格尔辩证法的“一般形式”,思考以下几个问题:第黑格尔辩证法讲的是个体性还是整体性?第黑格尔辩证法中关于肯定性和否定性的问题;第黑格尔辩证法究竟是建构的逻辑还是瓦解的逻辑?第黑格尔辩证法是人的辩证法还是神的辩证法以及辩证法的历史性问题。这些相互联系的问题既涉及对黑格尔辩证法总体性质的理解,也涉及黑格尔辩证法与马克思、与当代辩证法的关系的理解。本文试就这些问题做出一点思考,这些思考仅仅是一些理解和感受,谈不上是严密的论证,仅供和大家共同讨论之用。

97、这不是海德格尔首次提出来的,从古希腊西方人就是这样,他们把语言当作是存在的家。签了字的东西、文书,立了法的东西那是你不能违抗的。恰好相反,没有那个东西,你就不能生活。你要存在,你就必须按照那样一种方式来存在,就是“逻各斯”。

98、如果我们联系到马克思,马克思并没有黑格尔那种要建立绝对真理的兴趣,当然也没有兴趣去寻找能够表达绝对的“无限的形式”,因此从神出发构建绝对显现并证明自身的体系是根本不需要的。这决定了马克思的哲学是从人出发的。正像前面所说的,从人出发必然涉及人的有限性和主观性问题。由于没有神这个无限物,那么“自由”就成为一种内在的无限物,因为没有无限的意识,人对自身的有限性是无法意识到的。这样,马克思的辩证法所处理的就是人在其活动中实现自由的过程。我们知道在黑格尔那里,自由是脱胎于神的,神是自我决定者,而自由是“自我决定”这个属性或本质,自由不是实体,神才是实体。黑格尔讲到人的精神哲学的时候也讲到自由是意志的理念,是历史的目的,但是这实际上都是神自身证成活动的客观性环节。人实现了自由,也就是实现了自身的神性,因而是神的本性的彻底贯彻。但黑格尔又认为,神仅仅达到客观性是不够的,还不足以成就他的真理性。神的真理性证成的最高环节是绝对的知,因为只有绝对的知才是神本身的确立。对黑格尔来说,客观精神特别是历史实现的是现实的自由,但是在这个时候,神是隐而不显的,只有到了绝对的知、绝对精神,神才坐了主位,直接变成了对象,表明只有神才是前此一切包括历史目的、自由所以可能的真理。但是,在马克思这里情况就不一样了,人是实体,自由是人的本性,因而人的活动也就成为马克思辩证法的内容。

99、而“逻各斯”呢?恰好是要规定下来,要限制,限制使它确定下来,这两个互相矛盾的东西我们都把它翻译成理性,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们破解这个谜,就能够理解西方的理性真正的含义和黑格尔的辩证理性的真正含义。

100、正是因为人类只有以动物为参照物,才可能了解自己,人最爱的是爱自己,但他必须须通过爱别人,或者恨别人的方法来展示自爱。

101、或许黑格尔辩证法的本意,本身就是有待阐释的一个能指空位。其理论的所指向度或许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在于,所有相对激进的阐释都试图将凸显一种彻底的否定性,不管是将这种否定性放置于辩证法的语境,亦或是对无条件的“绝对”。马克思对辩证法的阐释,显然也是理论旨归大于学理推演。

102、我们看到,在黑格尔-马克思的脉络里,革命者背后有一个绝对性的依托——“历史”。继“自然”(古典形而上学)、“上帝”(基督教神学)之后,人们现在又找到一个大于人的绝对主宰者:历史变成“大写的历史”(History),而所有人都是历史必然性的工具。

103、经过近一百年接触黑格尔的思想,开始的理解显示出表面性。因为两种文化的接触一开始只能是表面的,这种表面的接触也是有益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了。

104、在法学里面有非常多的哲学道理,特别是马克思和黑格尔提倡的这种辩证法的精神,如果我们理解的话,我们的思想有非常的灵活性和深刻性。

105、所以,在对黑格尔的传统理解——在这种理解中,黑格尔被塑造成自大狂妄的形而上学家,自以为自己把握了关于实在的一切,把握了无所不包的绝对立场——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性。如果要完成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真正批判,这另一种可能性也同样需要被认真对待。在《逻辑学》临近结尾的地方,黑格尔声称,在绝对理念中出现的是“绝对的解放,因为对于它来说再也没有一个直接的规定性不同样又是设定起来的和概念”(SL,253)这里,黑格尔至少表达了如下观点,所有的直接规定性或者说一切被给予的东西,都必须经受出于理性自发性的辩证怀疑论的考察。

106、是反思的因素。就是反过来追溯其原因,返回它的根据,追溯它的来龙去脉,反思的思想在黑格尔那里很关键。怎么反思呢?通过一种逻辑与语言的连贯性,语言记载我们思想。这是辩证法很重要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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